|
|
发表于 2023-12-16 12: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 告
为提高县城形象,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县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上级批准,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16年11月30日启用县城区新增4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具体位置附后),自2016年11月30日0时起对该4处路口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章守法。
附新增4处电子警察具体位置:
胜利路与中华街路口、胜利路与平原街路口、胜利路与人民街路口、建设路与平原街路口
微信公众号:枣强交警大队
特此公告
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