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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10月29日 14:30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发布如下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迟宝华,男,汉族,1963年4月24日出生,住沧州市南皮县鲍官屯镇大迟庄村59号。身份证号码:130928196304243313。
执行依据;(2018)冀0902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迟宝华应履行标的为2043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8)冀0902执910号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317-3167032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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