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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165兆瓦风电项目被指无证施工,涉事企业项目经理称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1. 项目建设情况
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于2024年7月获得建设用地批复,临时占用枣强县4个乡镇58个村的土地。该项目已经开始基础施工,完成了部分风机基础和升压站的建设。
2. 相关证件办理情况
枣强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和新屯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对该项目是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知情。新屯镇公办室工作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显示:不动产权证书位于恩察镇李雅科村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标注的工程名称为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综合楼、废品库、联合泵房及材料备品库)。并未包含风电项目机组基础及升压站及附属项目工程。
3. 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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