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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小班的下学期,因老师看管不当,左脚骨折,不给家长打电话,放学接的时候哇哇大哭,班级设有监控不开放,并有监控死角,导致不知道怎么受的伤,老师称没看见。
后续治疗过程中去了四趟医院,家长在幼儿园上的保险,只因要求园里赔偿护理费被强制要求退园。处理问题时不表明态度,只说想把事情解决完,本来想着继续就读,没想到强制退园。
孩子受伤遭罪不说,家长担心落下残疾,不能走路照顾俩个月,索要1800元看护费(难道家长就不上班在家照顾孩子没有损失)居然不认同,事后说我达到目的了,难道我讹人了?早知道就不能轻易放过幼儿园,还得要点精神损失费。
问过朋友他们都说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只要要赔偿的就强制退园了,没有要赔偿和说法的就没劝退,我真的是无语了。
居然和我说不能保证孩子在园内的安全,避免不了意外再次发生。在我理解难道发生意外很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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