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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4日下午4时许,我骑摩托车经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中山医院十字路口时遇红灯,绿灯时我左转向东行驶,与由南向北直行的电动车相遇,接近时双方都采取了刹车措施,两车有接触但均未倒地,电动车前瓦有损坏。剐蹭发生后,电动车主让我赔他一辆新车,双方争执起来。争吵中激动的电动车主强行拽我摩托车油门线,灯线,被其妻制止,后电动车主打”110”报警,当”110”赶到时,电动车主让妻子躺倒了地上,”110”拍照后离去,面对此景我打”120”,将电动车主的妻子送中山医院。经多项检查未见伤情,医院建议”留院观察”。
后来得知,电动车主叫郄新国(音),是王母村人,当天是带着妻子朱三梅到县城买菜,电动车主见妻子问题不大,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包括检查费714元,我一次性给对方1800元互不追究。4日当晚,朱三梅出院回家。
因一次轻微的交通事故,有缘结识中山医院,我对该院的医德院风提两点意见。
一,把经过全面检查,未见伤情的对象,安排住进“重症监护室”,涉嫌趁交通事故讹诈。
作为”留院观察”对象,本应根据病情,对症施救。院方明知朱三梅“未见异常”,却让家属在《危重病人监护通知书》上签字,我认为,该院类似“无病大养”住进”重症监护室”绝非个案。
二,值班护士要求给住院对象卖喝水杯,涉嫌与某超市是业务合作关系。
朱三梅住院后,值班护士写了一张购卖便盆,卫生纸,喝水杯的纸条,要求到楼下超市购买。朱三梅家属要求我付费,我共计消费58元。
我认为,住院对象大部分都是难者,医院本来就是个高消费的场所,住院对象选择卖水杯,还是自己带水杯,应该由住院者决定,而不是护士“要求消费”。当然,中山医院不可能有”要求患者被消费”的院规。应该是个人行为。
中山医院,老百姓也叫”红十字”医院,”红十字”是救死扶伤的代名词。是慈善性质。希望中山医院能严格自律,塑好形象,不能让”铜臭”,玷污”红十字”的光辉。中山医院,是平山县最大的民营医院,要真正成为平山第二大院,老百姓的”口碑”是发展基础,“120”的绝对优势只是发展条件。愿中山医院多传承“正能量”,为平山父老乡的健康保好驾,护好航。
平山县一民
2018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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