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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6 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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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计划学科人数为1人的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计划学科人数超1人的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人员将共同入选并进入面试阶段。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试讲内容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现场备课(10分钟)、现场讲课(限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评委之间避免相互沟通)。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工作人员根据评委打分结果计算考生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http://121.28.131.187:8042/)网站查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5、体检人员确定及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将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同时并列者加试笔试。体检时间和地点登陆(http://121.28.131.187:8042/)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自付。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
6、政审和资格复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招聘人员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政审。由招聘工作实施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和相关资格证件等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真实、有效性。政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政审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ce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上岗相关手续。所聘人员按照开发区聘任教师相关工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入事业编制。
9、管理。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编外合同管理,参照同岗位人员执行见习期制度。开发区社发局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员由区社发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学校,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首次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签定。应聘教师工作不满3年,不得无故解除聘用协议。
10、招聘资格免除规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如弄虚作假等),均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在http://121.28.131.187:8042/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2020年10月14日
来源:沧州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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