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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全面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分岗教育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加强法纪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开展党员干部“在线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课程,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等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省建设的大格局之中,整合资源,拓展阵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把廉政文化融入社会文化、组织文化、职业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之中,逐步形成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社会心理和文化氛围。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公开、利益回避、从业行为限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行为,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和决策规则,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积极营造党内民主监督氛围。加强巡视监督,突出巡视重点,创新巡视方法,强化成果运用。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德述廉、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问责等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在监督之下。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强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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