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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2 0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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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形象良好,有丰富临床经验优先,在二甲以上专科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优先,在相关专业有突出建树和贡献优先。
2.年龄条件:护士及助产护士岗位年龄要求为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余岗位年龄要求为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3.报考内科、脑外科、骨外科、普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影像中心、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康复、针灸、病理科、财会、护士、助产护士等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报考上述岗位的2017届毕业生可暂不具备执业资质。
4.应聘人员的学历认定,以其所具备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历及专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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